(部分) |
单位/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肖国良 |
肖国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莆秀卫医罚[2021]15号 |
2022/01/13 |
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
①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0000),(没收违法所得:32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福建省将乐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第七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二条、第六款 |
明卫职罚[2022]1号 |
2022/01/13 |
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安排彭某才等49名劳动者(劳动者姓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1.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有职业禁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可具体描述),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伍某林(劳动者姓名)进行诊断。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5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三明市千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三明市千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激素生产消毒产品案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等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的特别规定》第四条 |
元卫消罚[2022]1号 |
2022/01/14 |
三明市三元区卫生健康局 |
生产过程中添加违禁成分“氯倍他索酸酯”(1、未执行标准操作规程;2、未执行管理制度)。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0000),(没收违法所得: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
福建尤溪华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建尤溪华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噪声和酸雾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二条、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一条、第四款 |
尤卫职罚[2022]1号 |
2022/01/29 |
尤溪县卫生健康局 |
对接触噪声和酸雾作业人员(劳动者姓名)未按照规定组织岗中(1.上岗前;2.在岗期间;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按照规定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19人(劳动者姓名)进行诊断。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7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
杨桂英 |
杨桂英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晋卫医罚[2021]J121501号 |
2022/01/27 |
晋江市卫生健康局 |
①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取缔,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
韦锦芳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执业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宁卫健医罚[2022]1号 |
2022/01/14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其他处理情况:无 |
建宁县东方石材有限公司 |
安排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五条、第七款 |
建卫职罚[2022]1号 |
2022/01/17 |
建宁县卫生健康局 |
安排陈某光等5人(劳动者姓名)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未经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有职业禁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可具体描述),主要负责人(1.主要负责人;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卢某昌(姓名)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5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其他处理情况:无 |